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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规定,经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勾友举同志任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然与生态执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廷奇同志任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生态环境执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蒋勤同志任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3名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