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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分局: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规定,经局党委2021年6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
何大文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旺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宣传教育科)科长;
王义娥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政务服务科)科长;
陶明镜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强胜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稽查科科长;
桑毅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土壤与固废执法科科长;
万莉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管理科科长;
周合清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管理科科长;
勾友举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然与生态执法科副科长;
黄艳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土壤与固废执法科副科长;
蒋勤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副科长;
刘江旺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管理科副科长;
刘明伟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项目执法科副科长;
罗廷奇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生态环境执法科副科长;
余洋同志正式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气环境执法科副科长;
以上15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4月起算。